二.美国式吉他(American Guitar)
也叫美式吉他。顾名思义,美国是该类吉他诞生和发展的中心地区。 美式吉他是西班牙吉他演变过程中的一大重要分支,是由十九世纪移民到美国的一些欧洲制琴师,借着工业革命的技术东风,在新大陆相对孤立的土壤和独特的人文环境中独立发展出的一个吉他新类别,因此,也可以说它是早期西班牙吉他的美国变种。 近一个世纪以来,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布鲁斯、拉格泰姆乐、乡村音乐、兰草音乐、都市民谣与流行音乐、以及摇滚乐、爵士乐、夏威夷音乐等许多美国音乐风格快速的发展和成熟、以及在全世界范围的流行,美式吉他不仅在结构设计和制作工艺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社会持有量和流行程度等方面均占据着声学吉他领域的绝对的统治地位。如今,美式吉他的社会持有量,约占全球主流声学吉他总数中 85% 以上的份额。 美式吉他的品种和款式较多,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原声吉他(民谣)、爵士吉他和共鸣器式吉他(多布若)。同时,这三种吉他无论在外观、结构和制造工艺等方面的都有着较为明显的不同。从分类学的角度上看,三者在主流产品上所共同拥有的主要外部特征是: 1.使用金属琴弦。
2.琴颈(指板)较窄。  原声吉他(Acoustic)
 原声吉他(Acoustic)
 爵士吉他(Jazz)
 共鸣器吉他(Resonator)
1. 原声吉他(Acoustic Guitar) 就是俗称的“民谣吉他”。民谣吉他(Folk Guitar)一词,是早期欧洲人对民间传统音乐中所使用吉他种类的一种统称。这是一个“老掉了牙”的过时称谓,而且在今天,将这一名词指向任何单一品种的吉他都是不准确、甚至是荒谬的。因为几乎任何一种吉他都会被用来弹奏民谣风格的音乐。由于每个种类的吉他都有其各自所专有的名称。为了与其众多电子类的子产品(电吉他等)进行区别,美国人对这种吉他的正式称谓是 “Acoustic Guitar ”(声学吉他),虽然这种称谓所包含面的似乎太广,但想想这种吉他在当今全球主流箱式吉他中所占有的75% 以上的份额,也就不觉得奇怪了,况且该名称如今已成为这种吉他的国际通用称谓。而在中国,许多人至今还沿用“民谣吉他”这上个世纪70年代以前的古怪叫法,这很不利于与国际接轨。但是,“声学吉他”这个名称,又很容易与声学吉他的整体概念名称形成冲突。鉴于此,自2000年以来,在我的倡导下,以“吉他中国”为首的一些网站开始使用和推广“原声吉他”这一新名称。并在社会上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不仅如此,这一名称还将在2005年起执行的“文化行业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与鉴定系统中进行正式推广。 原声吉他是美式吉他最主要的一个变种。以19世纪初叶移民到美国的 C.F.Martin(马丁,著名的马丁吉他公司创始人)为代表的一批制琴师,在早期西班牙式吉他及其传统制作工艺的基础上,经过一个多世纪以来对外形与结构的数次重大改造,最终发展出这种能够适应古典音乐以外绝大部分音乐风格的吉他。 传统的美式原声吉他在制作材料、制作工艺等方面与西班牙古典吉他的差别并不是很大,所有那些较为实质性的差别,都主要体现在由于使用不同琴弦而带来的在制作标准和设计理念等方面的不同。因此,随着后来爵士吉他、共鸣器吉他和各类电吉他的出现,有一部分美国人开始称这种吉他为“美式古典吉他”。 原声吉他是迄今为止款式最多的一个单一吉他品种,除了主流的六弦吉他,十二弦吉他也是原声吉他的一个重要分支(源于古代的复弦吉他)。
 原声(民谣)吉他(Acoustic)
 原声(民谣)吉他(Acoustic)
 爵士吉他(Jazz)
 共鸣器吉他(Reson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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